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平坟运动,平坟平坟以及河北平坟运动对应的运动运动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河北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平坟平坟
国家有平坟这个政策吗 我想问问 为什么 我这 提倡平坟 为嘛还有人 把死去的爹娘 深杖啊
国家现在没有平坟这种政策,但是河北1958年有平坟运动。
1958年平坟运动,平坟平坟也被称为平坟开荒运动、运动运动平坟整地运动,河北是平坟平坟建国之后农村开展的一项运动,主要目的运动运动是推行殡葬方式改革和解决中国地少人多的矛盾。
1949年后,河北因土地改革,平坟平坟全部农村土地都要重新分配,运动运动因此也牵涉到墓地的河北产权问题。不过,在建政之初,政府对坟墓的态度尚不激进,规定“任何人先人之坟墓占用地均予保留,不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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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平坟运动”,显然就是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功利主义作祟,也是政绩观的严重错位。
当下中国繁复的法规条文彼此“打架”为权力运作失范提供了客观空间。民政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平坟”的权力一般认为来自于《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但上述“强制执行”的规定,在行政强制法生效后,就面临变革。因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殡葬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对强制执行作出规定。将彼此冲突的法律条文进行清理与修改理顺法律位阶关系无疑是解决殡葬执法问题的当务之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平坟运动
为什么平坟
平坟运动,主要目的是推行殡葬方式改革和解决中国地少人多的矛盾。也被称为平坟开荒运动、平坟整地运动。
平坟运动过程
1949年后,因土地改革,全部农村土地都要重新分配,因此也牵涉到墓地的产权问题。不过,在建政之初,政府对坟墓的态度尚不激进,规定“任何人先人之坟墓占用地均予保留,不应平分。”
1953年,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中规定“凡因征用土地而须迁移坟墓者,必须事前通知坟主迁移,发给适当的迁葬费用,并应照顾当地的风俗习惯妥善处理。坟墓无主者应由用地单位代迁。对无地迁葬者应协助找地迁葬”。此条规定中新政权对坟墓仍持谨慎态度。
1956年,农村集体化进行正在进行,政府开始鼓励以火葬代替土葬。
1957年10月,出台的《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规定要“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目标指向丧葬风俗。
1958年春天,各地为开始发动“平坟运动”,将所有坟墓平掉,扩大耕地面积,其口号是“实行土地大平整,保证农业再高产”。
在1958年与1964年的平坟运动中,政府尚要求有条件地保护“烈士陵墓”以及“有历史价值或文物价值的坟墓”。
到了文化大革命,即使是这些极少数留下来的文物性质的古墓或有“革命纪念意义”的墓葬仍然遭到了冲击,像孔墓、岳坟均受波及,而一些反动人物如袁世凯、康有为等等人物,墓不但被挖,甚至其尸骨仍被批斗游街。
河南平坟潮,坟墓在中国文化中有什么意思吗
坟墓,它给了人们一种归宿感。人生存时要有归宿感,死后也要有归宿感。而中国历来以农业立国,重土地,表现为生时留恋乡土,死后则归葬祖坟,此为人生之最后归宿,因而后世也就有"入土为安"之说。第二,满足了人对永恒的需求。坟墓是重偶像的产物,保存遗体,似乎自己就并未彻底消失,而在重偶像崇拜的中国又尤投入,奢望以此"不朽"。第三,维系代际联系和教化人心。在宗法制的中国古代,祖坟起到了维系代际联系和教化人心的作用。祖坟是本家族的源头、最高偶像物,乃至赖以兴旺发达的寄托所在,因而,人们将自己死后能体面地进入祖坟视为一个完满的人生,并通过对祖坟四时祭祀维系整个家族。历来,不准埋入祖坟都是对死者的严厉惩罚。由于祖坟如此重要,故中国久有死于外地者,亲人扶灵柩归乡(葬于祖坟)的习俗,即所谓"落叶归根"。扶灵柩还乡毕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故后世壮烈之士反其道而行之,提出"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民间则有"何处黄土不埋人"之说。这也算是中国古代人埋葬观念的一大变革。第四,显示社会等级,炫耀社会地位。坟墓是死亡文化中最能显示社会等级、炫耀社会地位的一类形式。中国古代国家历来以此显尊卑,奖功勋,以国家为社会之中心、官吏为天下之楷模的政治格局和价值导向。中国人心灵中深藏着一种奇特的浓烈的"依恋祖坟"的心理情结。但从工业革命以来,和平时期的政治家们以"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之类的口号来吸引和安抚民众,并以历年本国社会经济增长的百分比来证明自己的执政是成功的。
今年以来,河南省持续开展大规模“平坟运动”,各市县被铲平的坟墓数以百万计。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的野蛮行径,必须立即停止,并妥当做好善后工作。
首先,祖先崇拜是国人最为重要的信仰,“平坟运动”严重侵犯了国民之信仰自由。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古往今来,中国人坚信“祖有功,宗有德”,主张“敬天法祖,报本反始”。故在亲人去世后必礼葬封坟、四时追祭,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也。中国人还坚信,死后可与先人在另一个世界相见并和乐融融,同样,子孙后代也会常来祭奠自己,与自己相见,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是也。此一祖先崇拜信仰有效解决了国人生死焦虑问题,并赋予世间短暂生命以永恒意义,实为中国人最朴素、最广泛、最深厚、最强大的天然信仰。
作为安葬祖先的场所,坟墓正是这一信仰的重要物质载体。河南野蛮的“平坟运动”,无视中国人绵延数千年、最为自然而又最为广泛的信仰,严重侵犯和剥夺了国民之信仰自由权。人神共愤,法理不容!
其次,奉行孝道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要的传统,“平坟运动”严重颠覆了孝道传统,破坏了中国文化。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远古时期,人死则弃之荒野沟壑,禽兽食之,蝇虫嗡之。孝子贤孙渐不忍心,故棺之、埋之,后又封坟树木,供子孙后代拜祭和扫墓,孝道在于是,亲亲而仁民之道在于是。进而言之,孝道是仁义礼智、忠孝廉耻等中国文明保持强韧生命力之一切优美价值的根源,所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也。事实上,“死有所葬,入土为安”,乃是中国人所能设想的生命之最终归宿和最后诉求。封坟树木、安葬祖先,则是中国人奉行孝道的终极体现和最基本要求,故千里奔丧、卖身葬亲的现象史不绝书、广为流传。
野蛮的“平坟运动”是对孝道的恶意破坏,摧毁中国人绵延数千年的健全生活方式,抽空仁义礼智、忠孝廉耻等中国核心价值的根基。斯文扫地,国将不国!
第三,封坟护墓是中国政治悠久优美的传统,“平坟运动”严重伤害了民众情感,破坏了社会和谐。
根据历史记载:周文王出游,见路边枯骨而命人掩葬起冢;周武王克商,不下车即命人封比干之墓。文武仁德能泽及枯骨死者,况生民百姓乎?故天下民心归周,而有周独传世八百年,为中国历史之最。自此,“封坟护墓”成为儒家王道思想和仁政观念的重要内容,蔚为中国源远流长的优良政治传统。历朝历代除了对历史名人坟墓善加保护、定时祭祀外,还制定“发墓者诛”和“窃墓者刑”等法律措施,严惩毁坏坟墓行为。此所谓“慎终追远”,而有“民德归厚”之效。中国传统社会风俗之美,端赖于此。
根据媒体报道,“平坟运动”中,有关部门以工作岗位要挟公职人员,迫使其在祖先之墓与现实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此举公开鼓励人们为了眼前的物质利益而放弃自己的祖先信仰,放弃这个信仰背后的价值。同时,“平坟运动”人为激化官民矛盾,民众敢怒而不敢言。不识大体,无知无耻!
可笑的是,此次河南“平坟运动”还冠冕堂皇地抬出一个“扩大耕地”的荒唐理由。据官方媒体称,在周口市今年开展的“平坟复耕”运动中,农民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3万亩。区区3万亩,仅为目前周口全市1281.15万亩耕地面积之0.2%,有何经济意义?即便有一丁点经济意义,如此抵消此举所造成的广泛而深远的文化、社会乃至政治损失?
痛心的是,过去六十多年来,中国曾发起多次“平坟运动”。由此而有今日国中之乱象:从怀疑鬼神到批判圣贤,从颠覆道德到罔顾法律,从挑战人伦到蔑视生命;人心浇薄,风俗败坏;贪官污吏有之,奸商恶霸有之,围观伤溺者有之,以子弑父者有之。追根溯源,“平坟运动”罪莫大焉。祖先崇拜是国人最为重要而普遍的信仰,奉行孝道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要的传统,封坟护墓是中国政治悠久优美的传统,“平坟运动”将其一网打尽、连根拔起,几乎全盘摧毁了中国价值的基础!
幸运的是,在经历了太多的焦虑、迷惘、混乱之后,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复兴中国文化、重建中国价值之对于民众幸福生活、社会秩序稳定的重大意义。执政党也宣布“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并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自任。尤其是确定清明节为法定假日,表明执政党已意识到,祖先崇拜、奉行孝道、封坟护墓不仅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而且是中国精神信仰和价值观念之根源与基础,当在坚持和弘扬之列。然而,坟墓已平,清明法定为节日又有何意义?
鉴上,我们特紧急发出以下呼吁:
一、河南省/政/府必须立即停止野蛮的“平坟运动”,听任民众以自己习惯的方式自由安葬亲人,妥当做好包括允许并补偿民众“复坟”活动在内的各种善后工作。
二、中央/政/府务必尽快干预河南粗暴的“平坟运动”,并追究相关部门及官员有关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地再度发生类似的“平坟运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认识到祖先崇拜是国民之基本信仰,尊重人民此一信仰自由。
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及媒体,反思河南“平坟运动”,维护中国民众信仰自由和社会风俗习惯,呵护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推动“文化中国”、“礼乐中国”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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